知情权

公共记录申请

所有公共记录申请均应具体确定和描述所申请的每项公共记录。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求镇政府创建并不存在的公共记录,也不得要求镇政府编纂、维护、格式化或组织公共记录,而镇政府目前并没有这样做。

所有公共记录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不接受口头或匿名申请。

知情权申请由区长负责处理。您可以亲自到斯托茨大道 100 号领取表格,或从以下链接下载。表格可亲自递交或传真至412-921-0752

卡夫顿区 - 知情权法申请表


知情权法律政策
 

第 1 节:目的、适用性和定义  

1.1 目的 本政策规定了根据《宾夕法尼亚知情权法》(Pennsylvania Right-To-Know-Law, 65 P.S. §§ 67.101-67.3104,经修订)(以下简称 "RTKL")的规定向克拉夫顿区(以下简称 "区")申请获取公共记录或其副本的程序。本政策根据《知情权法》第 504 节发布。

1.2 适用性。 本政策仅适用于向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提出的关于区政府控制的记录的书面申请。与区政府无直接关联的任何其他办公室或机构可制定其单独的书面 RTKL 政策。

1.3 定义。 RTKL 中规定的所有定义均通过引用纳入本政策。参见 65 P.S. § 67.102。  

A. 工作日。区的正常营业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4:30。营业日不包括周六和周日以及区不营业的任何工作日。

第 2 节:RTKL 申请  

2.1 区网站。 区政府设有一个公共网站 https://www.craftonborough.gov。许多最常向区政府索取的记录都可在网站上查阅。对于位于区政府网站上的所有记录,均视为已提供了实际查阅此类记录的途径。如果区政府已经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所要求的记录,则区政府将被视为已经满足了查阅该记录的任何要求,并将引导要求者通过网站查阅该记录。  

以下信息也张贴在区政府的网站上:区开放记录官员 (ORO) 的联系信息、宾夕法尼亚州开放记录办公室 (OOR) 的联系信息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上诉官员的联系信息;可用于向区提交 RTKL 申请的表格;以及本政策的副本。参见 65 P.S. § 67.504(b)。  

2.2 市镇公开记录官员和地址。 所有查阅区公共记录的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寄往以下地址  

Borough Manager
Borough of Crafton
100 Stotz Avenue
Pittsburgh, Pennsylvania 15205
Phone: (412) 921-0752
Fax: (412) 357-1791
E-mail:manager@craftonborough.com

2.3 区政府办公时间。 公开记录官在正常办公时间结束后收到的 RTKL 申请,应视为公开记录官在下一个工作日收到。例如,周五下午 5:00 通过传真收到的申请将被视为区公开记录官在下周一收到,除非区在下周一不办公,在这种情况下,申请将被视为在下周二收到。

2.4 递交书面申请的方法。 查阅公共记录的书面申请必须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寄送或递交给区政府的公开记录官员:  

A. 通过美国邮政预付邮资; 

B. 亲手递交至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办公室; 

C. 通过传真发送至区公开记录官员的传真号码;或 

D.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的电子邮箱。  

任何转交给区政府其他人员的书面申请都可能导致对您查阅公共记录申请的答复延迟。  

2.5 RTKL 申请必须递交给区政府的公开记录官员。  

区政府公开记录官是唯一有权和有责任回应 RTKL 申请的区政府雇员。任何其他官员都无权对此类请求作出回应,如果延迟向区政府公开记录官递交请求,则可能导致延迟对您的请求作出回应。向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以外的任何人递交 RTKL 申请并不启动 RTKL 规定的正式答复期限。该期限将从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收到申请时开始计算。  

2.6 申请内容。 向区 "公开记录官员 "提出的查阅公共记录申请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A. 以书面形式提出,使用可在区网站上获取的 RTKL 统一申请表,该申请表由臭氧办公室制定,可在 http://openrecords.state.pa.us/ 上在线获取; 

B. 填写申请者的全名; 

C. 包含申请者住所或营业地的完整美国地址; 

D. 指明首选的查阅方式--纸质副本、电子副本或查阅,并指明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应将其正式答复寄往的回邮地址; 

E. 清楚地确定或描述申请者所要求的一份或多份记录,要足够具体,以便区公开记录官了解所申请的一份或多份记录;以及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区政府创建不存在的公共记录,也不得要求区政府以区政府目前没有编纂、维护、格式化或组织公共记录的方式编纂、维护、格式化或组织公共记录。  

2.7 额外申请信息。 区政府要求在 RTKL 申请中提供申请者的日间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备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与申请者联系,讨论其 RTKL 申请,或获得与申请有关的澄清或补充信息。  

2.8 不接受口头、匿名或重复申请。 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没有义务对以下情况做出回应  

A. 口头或口头 RTKL 请求;

B. 以本政策或法规允许之外的任何方式提交的 RTKL 申请; 

C. 匿名 RTKL 请求,或无法以其他方式明确识别上文第 2.6 节所述信息的任何请求;或 

D. 重复 RTKL 请求。 

任何口头、口头、匿名或重复的 RTKL 请求都可能被无故拒绝。区政府可自行决定对易于获取的文件提出非正式请求。  

2.9 一般文件的获取。 以下规定普遍适用于根据《受限制狩猎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法》获取公共记录:  

A. 公共记录和档案法》规定,所有美国合法居民都有权在区政府正常办公时间内查阅和复制区政府所拥有的公共记录,但《公共记录和档案法》规定的限制和例外情况除外。 

B. 区的公开记录官是区内唯一有权允许亲自查阅区所拥有的公共记录的人。区公开记录官可自行决定对实际查阅这些公共记录的时间、地点和性质施加合理的限制。RTKL 中的任何规定都没有要求包括区政府在内的任何地方机构要求访问区政府本身或区政府雇员个人的任何区政府计算机。 

此外,本政策或 RTKL 中的任何规定均不禁止区政府在亲自检查和查阅原始公共记录时要求指定 的区政府雇员在场。任何申请者如不允许指定的区政府雇员到场,则应被视为已放弃查阅此类原始公共记录的权利。  

C. 区政府按照申请者在申请中提供的地址和/或电子邮件地址邮寄和/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公共记录副本的行为,应构成向申请者提供实际查阅公共记录的机会。但是,如果申请者明确要求查阅原始记录,且该要求属于《记录和档案管理法》允许的要求,则将根据区公开记录官规定的合理时间、地点和查阅限制,允许查阅该记录。  

第 3 部分:区政府的回应  

3.1 收到书面查阅申请。 在收到查阅记录的书面申请后,区政府应尽力确定所申请的记录是否属于公共记录,以及区政府是否拥有、保管或控制所确定的记录,并根据申请时的情况尽快做出答复。

3.2 收到书面申请后的答复时间。 从区政府公开记录官员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五(5)个工作日。如果区政府未能在收到书面申请后五(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则应视为拒绝该申请。如果区 "公开记录官员 "认为申请需要进一步审查,"公开记录官员 "应在五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查的原因、预期答复的合理日期以及所有适用费用的估算。对申请的审查仅限于以下情况 

A. 查阅申请要求编辑记录; 

B. 访问请求要求检索存储在远程位置的记录; 

C. 由于善意和特定的人员限制,无法及时回复访问请求; 

D. 有必要进行法律审查,以确定该记录是否属于本法案规定的可查阅记录; 

E. 申请者没有遵守该机构有关查阅记录的政策; 

F. 请求人拒绝支付本法案授权的适用费用;或 

G. 由于请求的范围或性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果预计作出答复的日期超过三十(30)天,除非申请者以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时间, 否则访问请求将被视为被拒绝。  

3.3 拒绝书面申请。 如果区政府的答复是拒绝全部或部分书面查阅申请,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拒绝,拒绝内容应包括  

A. 对所申请记录的描述; 

B. 拒绝的具体理由,包括引用支持性法律依据; 

C. 经其授权签发拒绝通知的公开记录官员的姓名、职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和签名;  

D. 答复日期;以及 

E. 根据 RTKL 拒绝准入的上诉程序。 

3.4 对拒绝书面申请的申诉。 对拒绝书面申请的所有上诉均应符合《受威胁民族区域自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正式上诉程序应与区政府对上述所有全部或部分拒绝访问请求的答复一并提交。  

若要质疑区政府对 RTKL 申请的答复,您可在 15 天内向以下机构提出上诉:  

公开记录办公室
333 Market Street, 16th Floor
Harrisburg, PA 17101-2234
电话:(717) 346-9903
传真:(717) 425-5343
电子邮件:openrecords@pa.gov
网站http://openrecords.pa.gov 

如要质疑本机构对索取刑事调查记录的 RTKL 请求作出的答复,您可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以下机构提出申诉:  

地區助理檢察官 Kevin McCarthy
阿勒格尼郡地區檢察官辦公室
436 Grant Street
Pittsburgh, PA 15219
電話: (412) 350-4401
傳真: (412) 350-3311
電子郵件:OpenRecordsAppealsOfficer@alleghenycountyda.us
Website:www.alleghenycountyda.us

 第 4 节:费用

4.1 一般费用。 查阅公共记录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区政府将根据经修订的 RTKL 收费结构向申请者收取费用,收费结构见 https://www.openrecords.pa.gov/RTKL/FeeStructure.cfm。区政府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费用。

第 2.A 节 与本决议所涉主题有关的所有决议或部分决议应保持完全的效力和作用,除非与本决议不一致,则以本决议为准。本决议的规定不影响任何为执行先前决议而正在进行或将要进行的诉讼或起诉。

第 3 条 如果本决议的任何一节、分节、句子、条款或短语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违宪,该决定不影响本 决议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市镇议会特此声明,无论是否有任何一节或多节、分节、句子、条款或短语被宣布违宪,市镇议会都会通过本决议及其中的每一节、分节、条款或短语。

2025 年 1 月 9 日,卡夫顿市议会在正式召开的合法会议上通过决议